補助流程:先核定,後購買 民眾檢附所需文件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、社會局處或輔具中心提出申請 新制輔具輔助項目中,依各項評估規定分為以下四類: ★ 不需評估 ★ 可至醫療機構或輔具中心評估 ★ 須經輔具中心評估 ★ 僅須經醫師診斷證明 收到核定函後始得購買輔具 檢附收據、保固書正本與其他必要文件請款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簡介:https://newrepat.sfaa.gov.tw/home/gov-repat-service/wlfrIntro2 醫療輔具費用補助申請表格:https://dph.tycg.gov.tw/care/home.jsp?id=200&parentpath=0,140 檔案下載: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 |
||||||
|
||||||